教育期已过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明起正式

不系安全带,嘴上还叼着烟,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拿着手机接听电话,这样做对自己、对他人都是很危险的。绝对高清晰探头,不管是黑夜还是白天,这些行为能“看”得一清二楚,并很有可能拍下来,作为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使用。同时,将公交车行车记录仪抓拍占用公交车专用车道及占用公交车停靠站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为期一个月的教育期将过,从明天起,昆明交警就动真格了,驾车时如果还不改掉这些陋习,将被处罚,甚至驾照还会被记分。

自年10月1日起,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原有科技管理手段基础上,采用高清电子监控设备和公交车行车记录仪对全市主城区道路“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占用公交车专用道行驶”和“占用公交车停靠站违法停车”四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对车主或车辆管理人进行告知。

在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教育期内(年10月1日至年10月31日),对被抓拍到的上述四类交通违法行为只进行短信提醒,不实施处罚。截至年10月30日,昆明交警共发出提示短信10万余条,其中,“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数量最多。

占用公交车道

从11月1日起,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以下四种违法行为进行如下处罚:

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50元罚款;

二、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处以元罚款,记2分;

三、占用公交车专用道行驶的,处以元罚款;

四、占用公交车停靠站违法停车的,处以元罚款,记3分。

如何抓拍高清“电子眼”

利用路口及路段上的“电子监控卡口”、“高清摄像头”等电子监控设备(俗称“电子眼”),对昆明市区道路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记者在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看到,高清探头进行自动抓拍,所抓拍的图片完全能够清楚反映驾驶人的违法事实,且满足证据图片的使用要求。比如,一辆大货车驶过电子眼卡口时,驾驶人没有系安全带看得非常清楚。而一辆奔驰车上,驾驶人不仅没有系安全带,而且手上还拿着一支烟,也被电子眼“盯”上了。

公交车行车记录仪

通过向公交车发放行车记录仪,由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对发现的“占用公交车专用车道”及“占用公交车停靠站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然后交由交警部门进行查处。目前,路、8路、路、7路、路、2路、1路、26路等公交车已安装了这种行车记录仪。

昆明交警表示,公交车行车记录仪不仅抓拍上述两种违法行为,遇到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时,也会进行抓拍。同时,交警还会采用“电子眼”抓拍和现场查处等多种手段进行处罚。

抓拍流程

两三天内能收到告知短信

1高清“电子眼”所抓拍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交通违法行为,全部自动抓拍录入

2经过审检后将数据和信息上传到交通科技管控平台

3然后由交警陆续发出告知短信和处罚通知书

4驾驶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金并接受处罚。如果违法人对处罚有异议,可申请复议。

在昆明城区(含呈贡城区),一旦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一般在2天到3天时间就会收到违法告知短信。

车主或驾驶人如果联系方式有变动,最好及时到交管部门变更自己的联系方式。

而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处罚款50元。

违法案例

很多驾驶员认为在城市道路行驶,不系安全带也不会造成很大的危险。请看以下案例。

年1月28日17时17分,马某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云A××号“开瑞”牌小型普通客车,沿春融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彩云南路与春融西路交叉路口直行通过该路口时,遇段某某驾驶云ALE1××号“途安”牌轿车沿彩云南路辅道由北向南直行通过该路口,双方制动避让不及,段某某所驾车车头与马某某所驾车车身右侧相碰撞,致马某某甩出其所驾车后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年2月20日,韩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云AM19××号“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载乘两人,沿环湖南路由海口驶往呈贡方向。13时40分,韩某驾车以62公里的时速沿环湖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环湖南路晋宁县兴旺村路段时,所驾车车头前部及车前挡风玻璃与道路上设置的水泥限宽墩相碰撞,致韩某现场死亡,车内所载乘两人受轻伤(经法医鉴定均为轻伤一级),造成车辆损坏、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系安全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请驾驶员提醒车上乘客,也应该系上安全带。

请使用车载、蓝牙、耳机接听电话

对于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昆明市交警支队收集到一些典型案例,让大家了解这个看似难以杜绝的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年6月26日9时30分,王某某驾驶云A××号“奥迪”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昆明市官南路前往环城南路云纺方向。10时08分许,王某某接听手持电话并驾车沿民航路向环城南路左转弯行至路口西口时,遇行人孙某某沿人行横道步行横过环城南路行至该处等候通过,王某某未注意观察车前情况,其所驾车头左前部与孙某某身体相碰撞,致使孙某某倒地受伤,造成人员受伤道路交通事故。

年6月1日,程某某驾驶云A8JR××号“奥迪”牌小型轿车沿普吉路由北向南行驶时,实施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低头捡手机)时,所驾车车头碰撞车右前方同向行驶的梁某某所驾驶的“雅迪”牌电动车(载乘一人),后梁某某所驾电动车失控再次与同行的范某所驾驶的“雷爵”牌电动车(后座载乘一人),致三车受损(两辆电动车驾驶人及所载乘人员受伤),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不仅仅是接听拨打手持电话,还有驾驶中寻找、捡拾电话、抢红包等与电话相关的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都会带来安全隐患。请驾驶员在上车之前,准备好耳机、蓝牙、车载电话等设备,方便及时处理紧急通话。但最好在驾驶时不要接听拨打,或者停靠在路边再处理电话业务。

(春城晚报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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