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召开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新闻发

4月28日上午,昆明中院召开“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新闻发布会,向公众传递昆明法院能够克服种种困难,争取在不长的时期内使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达到预目标的决心。立案一庭庭长施苏萍作主旨发布,并就法院如何应对立案受理制度由审查制改革为登记制所带来的变化与记者进行了交流互动。

施苏萍庭长介绍,今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又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上述《意见》和《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为坚决贯彻、全面执行《意见》和《规定》,昆明中院将从以下七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立案登记制改革,推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二是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做到公开、透明、高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消除诉讼障碍。三是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法院必须依法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法院受理案件。四是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五是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应当先行立案。严格执行各类案件在法定立案期限作出结果。六是健全配套机制,强化立案服务措施。实现公开便捷立案,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提升诉讼服务硬件建设,借助信息平台、平台,加强立案窗口、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工作,中院与各基层法院及各基层法院之间的立案、诉讼服务的材料转递互动,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便利。七是切实加强立案内部、外部监督。在法院内部,强化责任追究,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在外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施苏萍庭长还介绍到,推行立案登记制度,一方面,将加剧我院业已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涉诉信访压力也会增加,如果应对不积极,可能影响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另一方面,立案登记制改革将对人民法院整体审判工作产生影响,诸如征地拆迁补偿等民事、行政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会给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为积极应对,我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对立案登记制可能出现的新变化,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解决,动员全体法官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改革,加强对立案登记制改革中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积极有为确保改革落实到位,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做出新贡献。

来自新华社、法制日报、中新社、文汇报、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春城晚报等近15家中央及省内外新闻媒体单位参加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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